補貼款預計於2013年1月28日撥入各核定戶所提供帳戶;可攜證明辦理貸款手續(xù)。 MyGoNews房地產(chǎn)新聞 市場快訊
補貼款預計於2013年1月28日撥入各核定戶所提供帳戶;可攜證明辦理貸款手續(xù)。
新聞摘要
  • 補貼款預計於2013年1月28日撥入各核定戶所提供帳戶;可攜證明辦理貸款手續(xù)。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臺北市政府辦理「2012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」之申請案件,業(yè)經(jīng)於2012年12月審核完畢,申請「租金補貼」合格戶計有1,025戶、申請「購置住宅及換屋貸款利息補貼」合格戶計有1,621戶;以上合格及不合格戶,臺北市政府已於2012年12月26日函知各申請者。其補貼款預計於2013年1月28日撥入各核定戶所提供帳戶;至購宅及換屋貸款補貼之合格戶,可攜合格證明至承辦貸款金融機構,辦理貸款手續(xù)。
 
臺北市政府表示,由於「2012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」公告受理時間較往年延後,並與「2012年度整合住宅補貼方案」作業(yè)時間重疊,申請人數(shù)均大幅成長,內(nèi)政部遂於2012年11月底將財稅資料送交地方政府複審,為期讓核準戶於農(nóng)曆年前領到租金補貼或拿到貸款補貼證明,臺北市政府投入人力物力為歷年之最。
 
臺北市政府表示,為留住青年人才,進一步提升本市競爭力,同時期盼青年人的活力與創(chuàng)意增進與地方的融合潛力,逐步讓臺北市成為「年輕化有活力的都市」,特訂定「租事順利、好孕多更多」租金補貼加碼方案,該租金補貼除內(nèi)政部補貼金額每月4,000元加碼至5,000元,育有未成年子女3名以上加碼至6,000元。
 
 
據(jù)臺北市政府都市發(fā)展局表示,經(jīng)審核合格之租金補貼戶,其補貼款預計於2013年1月28日撥入各核定戶所提供帳戶;至購宅及換屋貸款補貼之合格戶,可攜合格證明至承辦貸款金融機構,辦理貸款手續(xù)。
 
此外,臺北市政府都市發(fā)展局提醒民眾:申請購置住宅或換屋貸款利息補貼戶,應於合格證明核發(fā)之日起1年內(nèi),檢附本證明洽承辦「貸款金融機構」辦理貸款手續(xù),並於簽訂貸款契約之日起2個月內(nèi)完成撥款手續(xù),逾期者,以棄權論。
 
至於取得「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」,至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(xù)時,應檢附哪些文件呢?臺北市政府表示,取得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之日起1年內(nèi),應洽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辦理貸款。除應持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外,為配合金融機構辦理貸款需求,尚須檢附房地所有權狀影本、建物、土地登記謄本等文件,惟實際貸款程序及貸款所需相關文件仍依各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規(guī)定辦理。